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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资委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工商联关于延长粤人社规〔2022〕4号文有效期的通知

粤人社规〔2025〕52号
2026-03-03

索引号: 553612461/2026-00154

分类: 人才人事

发布机构: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成文日期: 2025-12-31

名称: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资委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工商联关于延长粤人社规〔2022〕4号文有效期的通知

文号: 粤人社规〔2025〕52号

发布日期: 2026-03-03

主题词:

文件状态: 现行有效

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资委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工商联关于延长粤人社规〔2022〕4号文有效期的通知

粤人社规〔2025〕52号

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、国资委、总工会、工商联:

根据《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)规定,经评估,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资委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工商联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》(粤人社规〔2022〕4号)继续施行,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。执行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,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。

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广东省财政厅

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
广东省总工会

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

2025年12月31日

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资委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工商联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

政策解读: 《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》政策解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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